房屋招租公告
1.租赁标的物
1.1湖北煤炭地质一二五队艾家嘴单身职工楼、地质科楼、原办公楼。
1.2经营范围:本标的物可做办公以及培训、住宿等项目。
2.基本情况
2.1地质科楼租赁面积:330平方米、单身职工楼2-3楼面积408平方米,原办公楼1-2楼部分438平方米及2号楼架空层219平方米。
2.2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金龙路1号。
2.3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使用要求:
2.3.1在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建筑结构,如有破损、缺失应照价赔偿。如添建临时建筑物等,必须取得政府有关职能机构批准,并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未取得政府有关职能机构批准及出租方书面同意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2.3.2在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标的物的自用自维。大楼结构性构件、附属设施等,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不得造成破坏。
2.3.3在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防火工作,如出现火灾, 承租方承担责任并全额赔偿出租房经济损失。
2.4.4在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承租的建筑物设定抵押、质押等,如发生上述情形,出租方有权终止协议,为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2.4.5在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转租,不得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私下转让,否则,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2本次招租的标的物,不得从事国家明令禁止、有损形象以及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的经营项目。
3.3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或筹资能力,无任何不良记录和债务纠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服务意识以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自觉接受行业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
3.5投标人应遵守有关法律和规章条例,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行业管理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其在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投标。
3.7提供造假文件,取消投标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3.8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所需执照和许可证等证件方可使用和经营。
4.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4.1承租人(单位、组织、个人)基本情况介绍,资信证明;
4.2投资规模及运营规划方案;
4.3租赁价格(单位:元/月/平方米);
4.4租赁期限(不超过6年);
4.5装修期(免租期);
4.6租赁期租金增长方式(每X年增长X%);
4.7 租金支付方式。
5.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5.1承租方实力经验(本项综合总分20分)
5.1.1本项目投资额,附投资预算表(10分):
a.本项目投资额第一(10分)
b.本项目投资额第二(8分)
c.本项目投资额第三(6分)
d.投资额第四及以下按2分差额递减直至0分
5.1.2投资运营规划方案的可行合理性和综合印象评分(10分):
a.对方案及各项投标数据均满意、可行合理(10分)
b.对方案及各项投标数据部分满意、可行合理(5分)
c.对方案及各项投标数据不满意(0分)
5.2商务价格(本项综合总分80分)
5.3.1租金回报(50分):
a.租金出价第一名(50分)
b.租金出价第二名(40分)
c.租金出价第三名(30分)
备注:以此类推,10分/名次,直至为0分
5.3.2年均递增幅度(20总分):
a.年均递增幅度第一名(20分)
b.年均递增幅度第二名(15分)
c.年均递增幅度第三名(10分)
d.年均递增幅度第四名及以下此项不得分
5.3.3装修期(免租期)(按时间从短到长)(10分):
a.装修期第一名(10分)
b.装修期第二名(8分)
c.装修期第三名(6分)
d.第四名及以下按2分差额递减
6.凡有意承租的,请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文件到湖北煤炭地质一二五队报名。(以上资料均需查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贰份)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煤炭地质一二五队
地址:宜昌市猇亭区凌云大道102号
联系人:吕先生
电话:13986775467
湖北煤炭地质一二五队
2022年10月8日